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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12     作者:山东jdb电子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代码:603086                    简称:jdb电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山东jdb电子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2019 6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1.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2.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3.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实行。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该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该条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该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4.

      第六十三条第一、二、三款本公司召开

      股东大会的地点通常为公司主要经营地。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形式召开。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

       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为股东参加股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主要经营地或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指定的地点。股东大会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应当给予每个提

      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东大会应当给与每个提案合理的讨论时间。

      5.

      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

       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

       故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6.

      第一百二十八条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

       审查决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

      7.

      第一百四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四十三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jdb电子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66


      山东jdb电子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代码603086。下设潍坊jdb电子化工有限公司、辽宁jdb电子农业科学有限公司、济南jdb电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瑞斯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博兴县盛信达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六个全资子公司,集团运营总部设于济南高新区,三个生产基地分别设于滨州博兴经济开发区、潍坊滨海临港化工园和辽宁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公司主要从事农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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